《傲慢与偏见》是英国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一部长篇小说。因为是世界名著,所以小编怀着崇拜的心情拜读了一遍。本想得到一点人生的启发,或者明白一些深刻的道理什么的。但没想到,看完之后才发现这就是一部霸道总裁文呀!现代的影视作品中流行的那些套路,英国女作家简奥斯汀早在两百多年前就已经用过了。首先,这本书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,是英国的一个乡下女孩。她本来是没有机会嫁给高富帅的。按照社会的一般规律,她应该嫁给门当户对农民,成为一个普通农妇。但是作者不能这样安排呀,为了让读者读的爽,必须得让女主飞上枝头变凤凰。于是作者给女主安排了这样一个机会。有一个高富帅,宾格力先生,在女主的村子里租下了一个庄园,举办舞会。就像是城市人在城市里待烦了,专门跑到乡下去玩个农家乐一样。这样本来是村姑的女主,就有机会认识城市里的高富帅了。因为他作为这个村子里的女孩,也去参加了这个舞会。不过,主办舞会的宾格利先生,并不是本小说的男一号,他只是男二号。真正的男一号是达希先生,达希先生比舞会的主办方宾格力先生还要富有,据说富有到拥有半个县级市。然后作者采用欲扬先抑的方式,让男主一开始并不喜欢女主,觉得女主长得不好看,相貌只在能容忍的程度。作者之所以将女主写得不够漂亮,就是为了方便让更多的女孩去意淫。如果女主是个大美女,那大部分的普通女孩就没有了代入感,不方便引起共鸣。所以就让女主变的普通一些,不但出身普通,相貌也要普通。符合广大读者所处的阶级,让读者更容易有代入感。因为女主从别人那里听到了男主对自己的评价,所以感觉自尊心受到了伤害,感觉男主特别傲慢,特别瞧不起人于是对男主有了偏见。这也就是小说题目《傲慢与偏见》的由来。然后就是女主如何引起男主的注意,让男主对自己爱的死心塌地。第一个事件,女主在下雨天走在泥地里,让男主角色她好特别。第二个事件,男主终于降下身价去请女主跳舞,女主却因为对男主嘲笑自己相貌的问题耿耿于怀,而拒绝了男主的邀舞。这也让男主觉得她好特别,因为如果是别的女孩,看到这样一个高富帅来邀请自己跳舞,不都得受宠若惊呀!于是这一系列的事情,让男主越来越深的爱上了女主。然后男主就向女主求婚了,女主就坐拥了高富帅和巨额财富,成为了人生赢家。其中还有一个比较有趣的段子,是关于女主的姐姐的。女主的姐姐叫简,长得比女主要漂亮许多。女主的妈妈一直将大女儿的美貌当做自己手中的王牌,认为大女儿一定能给自己找到一个有钱的女婿。男二号宾格力先生有两个姐妹,和简成了闺蜜。于是简就有了机会去男二号家做客。她去做客,名义上是去找闺蜜玩,其实是醉翁之意不在酒,在乎接近高富帅也。而她去做客的这一天,天公不作美,下起了雨,哦,错了,应该叫天公作美,下起了雨。然后简的妈妈就开心了,觉得大女儿能有理由留宿在他们家了。后来又听说因为天气的原因,大女儿被冻感冒了,所以要留宿在高富帅的家里养病。这可把妈妈高兴坏了,想到大女儿也养病的名义,在高富帅家里住着,与高富帅天天朝夕相处。这岂不是绝好的机会?总之,在这位世俗的妈妈的帮助之下。大女儿和二女儿都嫁给了有钱人。我感觉这就是一部很肤浅的霸道总裁爱上我,却被评为世界名著,真是一言难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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